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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7〕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经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我区2013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3年末,全区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为1.28万户,1.02万户,1万户,1万户,1.02万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9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7.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5.1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94万人;失业保险16.41万人工伤保险16.59万人生育保险16.32万人。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21.0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7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2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2.0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7.1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94万人失业保险16.41万人工伤保险16.59万人生育保险16.32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0

    2013社保年度(2013年7月-2014年6月,本报告中除特别标明社保年度外,其余为自然年度)全区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2645元,缴费下限为2529元(2014年1月起缴费下限按2139元执行),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8%;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3080元,没有上下限,单位缴费比例5.6%、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1550元,缴费下限为2310元,缴费比例为:一类单位0.45%、二类A单位0.75%、二类B单位1.125%、三类单位1.5%,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2645元,缴费下限为2529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11550元,缴费下限为2888元,单位缴费比例0.9%,个人不缴费。

    2013年,全市各险种全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647.55元,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2938.72元,工伤保险2511.57元,失业保险2730.61元,生育保险3015.49元。

    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标准为360/人·年、480/人·年、600/人·年、720/人·年、840/人·年共五个档次各级财政补助36/人·年;2013社保年度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41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58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283元/人·年。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0亿元,支出15.37亿元,当期结余6.13亿元,滚存结余39.20亿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70亿元,总支出8.52亿元,当期结余3.18亿元,滚存结余24.81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支出0.99亿元,当期结余0.3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30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05亿元,基金总支出3.53亿元,当期结余1.52亿元,滚存结余8.4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25亿元,支出1.98亿元,当期结余1.27亿元,滚存结余7.87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同)总收入1.94亿元,基金总支出1.42亿元(其中大病医疗保险支出0.02亿元);当期结余0.52亿元,滚存结余1.62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0亿元,支出0.38亿元,当期结余0.12亿元,滚存结余1.25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支出0.25亿元,当期结余0.24亿元,滚存结余1.07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1亿元,支出0.28亿元,当期结余0.23亿元,滚存结余0.74亿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39.27亿元(委托运营6.8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4.81亿元(委托运营6.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1.37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8.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6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1.2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0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0.74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3年末,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4万人,抚养比为5.07;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均增加195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135;平均替代率为50.88%(社平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3.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9万人;2013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00元/月增加到12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0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3年,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88.4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诊大病(即门诊特定病种,下同)4.9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531.16元/人次,住院1.04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0092元/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门诊大病19.3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328.90元/人次,住院1.1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1812.31元/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0.59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947.92元/人次,住院2.6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8514.79元/人次全市参保人(含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259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47.09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3年,全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735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1593人,因工死亡18人,供养亲属124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万元/人、伤残津贴2024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628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733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6.1万元/人。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3年,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29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1-4月为880元/月,5-12月为1048元/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400人,人均1769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88万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6月为206.04元/人·月,7-12月为234.08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3年,全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138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403人次、平均医疗待遇3426.55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2735人次、平均生育津贴7984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3年,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6%。

六、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药品经营单位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3年末,全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170,其中市内151家,由各区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本区18家),五区通用;市外19家,由市局统一签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金额23253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药品经营单位1864家,由各区局与本辖区所属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本区134家),五区通用。

    七、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3年末,全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达85,由各区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本区14家),五区通用;康复机构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