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5年末,全区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1.16万户、1.03万户、1.02万户、 1.02万户、1.03万户。
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5.5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35.7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6.8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1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68万人,男24.85万人,女22.01万人);失业保险17.42万人(男10.39万人,女7.03万人),工伤保险17.75万人(男10.62万人,女7.13万人),生育保险17.88万人(男10.72万人,女7.16万人)。
全区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22.0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1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8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3.4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8.7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68万人;失业保险17.42万人,工伤保险17.75万人,生育保险17.88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40元。2015社保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958元,2015年7-12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2016年1月起的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2015年7月-2016年3月为13%,2016年4月起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172元,单位缴费比例2015年7月-2016年3月为5%,2016年4月起缴费比例为5%,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784元,上限为13920元,2015年7月到2015年12月单位缴费比例一类单位为0.45%,二类A单位为0.75%,二类B单位为1.125%,三类单位为1.5%,2016年1月起单位缴费比例一类单位为0.35%,二类A单位0.6%,二类B单位0.9%,三类单位1.2%,个人不需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92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51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2%;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92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48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需缴费。
全市各险种2015自然年度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2015年,全市各险种全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养老保险2752元,医疗保险3596元,工伤保险3040元,失业保险2385元,生育保险3649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年,最低档次36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61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08元、各级财政补助353元。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4,603万元,支出208,162万元,当期结余56,441万元,滚存结余502,197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7,33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34,678万元、利息收入642万元、关系转移收入1,107万元;基金总支出121,058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12,460万元、关系转移支出1,914万元;当期结余16,273万元,滚存结余279,482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43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4,60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2,103万元、利息收入733万元;基金支出15,132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5,132万元;个人账户余额27,31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5,061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2,26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61,606万元、利息收入608万元;基金总支出46,15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45,674万元;当期结余16110万元,滚存结余117,342万元。统筹基金收入35,951万元,支出21,179万元,当期结余14,772万元,滚存结余109,323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500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9,647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9,665万元、利息收入188万元;基金总支出14,172万元,待遇支出13,60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566万元;当期结余5,328万元,滚存结余25,347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27万元,支出4,914万元,当期结余1,213万元,滚存结余15,806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134万元,支出3,098万元,当期结余2,036万元,滚存结余15,214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814万元,支出3,638万元,当期结余3,176万元,滚存结余13,945万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502,19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17,885万元,委托运营68,000万元。
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79,48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4,510万元、委托运营68,00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35,06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5,061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17,34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054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25,34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1,780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15,8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187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5,21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213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13,94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0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6万人,抚养比为4.68:1;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255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693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693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58%(社平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4.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2万人;2015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35元/人·月增加到155元/人·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262.12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10.3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诊大病(即门诊特定病种,下同)6.64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572.07元/人次,住院1.23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0432.88元/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门诊大病23.91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351.15元/人次,住院1.24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2128.24元/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1.24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855.65元/人次,住院2.83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9320.61元/人次。全区参保人(含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273.3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41.29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三水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2022人,其中,1-4级伤残60人,5-10级伤残455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1325人。享受伤残津贴60人,享受生活护理费40人,因工死亡24人,供养亲属158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2.2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52.3万元,伤残津贴2606元/人·月,生活护理费1858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897元/人·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34人,费用57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5年,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3123人,失业保险金标准1-4月为1048元/月,5-12月为1208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174人,人均 2002.10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8010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3月为255.13元/人·月,4-6月为234.99元/人·月,7-12月为259.84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370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4436.85元/人次、生育津贴11048.24元/人次,计划生育津贴1936.83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2.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2.75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1.59%。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5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1.6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4.3%。201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5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9936笔,比上年增加2048笔,增长26%。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5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2294人次,转移金额2767.2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11人次,转入金额834.56万元,转出1483人次,转出金额1932.66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43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1人次,转入金额0万元,转出92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289人次,转移金额9.1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32人次,转入金额9.17万元,转出757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5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55人次,转移金额21.03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05人次,转移金额160.88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5年,全区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1251家,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563.71万元,比上年增加337.04万元,增长27.48%。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5年,全区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37家,其中市内206家,由各区社保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本区18家),五区通用;市外31家,由市社保局统一签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37亿元。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2764家,由各区局与本辖区所属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本区159家),五区通用。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的医疗机构达83家,由我区局与本辖区所属医院签订14家;康复机构3家(其中1家仅面向顺德区参保人,其余全市通用),辅助器具配置机构4家(其中1家仅面向禅城区参保人,其余全市通用),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739万元。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全区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47.4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1.6%。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77项,应用率为82%。
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约为5500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24964人次,结算金额30702.59万元。本区电话咨询服务6.2万人次,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318条(其中三水区局建立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7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3项,占全部社保服务业务项目的78.18%。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区社保服务大厅共10个(分别是:保险关系股、养老失业股、医疗工伤股、西南办事处、云东海办事处、白坭办事处、乐平办事处、芦苞办事处、大塘办事处、南山办事处),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有0个(除建筑面积、功能区划分面积外,其他条件均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文件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有5个(分别是:西南办事处、云东海办事处、芦苞办事处、大塘办事处、南山办事处)。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个,其中县(区)级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146人。全区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7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社区7个,占全部街道社区的100%。全区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43个,占全部农村的64%。
附件:1.2015年度佛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