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准备开始办理了,有需要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2018年)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的参保人注意啦!
一、申请对象
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职工身份参保人。
二、申办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至五,节假日除外)。
三、申办地点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窗口。
四、申办流程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参保人在新年度首次发生普通门诊业务(普通门诊现场结算、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查询等)时,仍无申报当月有效的缴费信息传入的,系统将默认为无效申报。
(二)成功办理后,所选择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三)参保人2017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附件: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可直接点击下载)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可直接点击下载)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